北市衛局長張珩免職
2005/01/13
針對邱姓受虐女童成為醫療人球案,台北市長馬英九昨天宣布,市府衛生局長張珩免職,專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局長遺缺由衛生局副局長鄧素文暫代。人事案下月一日生效。 張珩原兼代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職務。他說,免職的處分並不重;如果因為一個小女孩送醫沒有受到良好醫療照顧,導致一位衛生局長要下台負責,代表我們的社會是進步的。 馬英九昨晚與張珩同往台中縣梧棲鎮童綜合醫院,探視深度昏迷的邱姓女童。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院本部考績委員會決定對仁愛院區醫師加重處分,神經外科主治醫師劉奇樺記過兩次、總醫師林致男記過一次。 市府在捷運掀頭皮事件後,對捷運公司總經理蔡輝昇記大過處分,張珩卻為邱姓女童案下台,對於兩案懲處何以有此差距標準,馬英九強調,張珩並非「引咎下台」或「做得不好」,讓張珩專任聯合醫院總院長,是希望把市醫體系管理好,這不是對張珩的撤職懲處。 馬英九解釋,本案與掀頭皮事件不同,「女童已經性命垂危,捷運雖有一、兩位受傷情況較重,但沒有達到法律上重傷的地步(指毀壞一目、一耳、一肢等以上功能或身體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情況還是不同;主要因為性命攸關,涉及到人命,處分的方式就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