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瘦身 減為22部會
2004/07/17
中央政府瘦身,確定將由現行35個部會,精簡為13個部、4個委員會、5個獨立委員會,計22個部會。行政院昨天召開組織改造推動委員會議,確定依照立法院通過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訂的部會數目,大幅瘦身,不再尋求翻案。 行政院原本規畫將現行部會調整為15部、6會、2總署和數個獨立機關,不過立法院通過的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明訂未來中央政府以13部、4會和5個獨立機關為限,三級機關則以50個為限。因此,行政院還要減併2部、2會和2總署。 政院原本規畫的15部為:內政、外交、國防、財政、教育、法務、經濟貿易部、通訊運輸部、退伍軍人事務部、衛生及社會安全部、農業部、文化體育部、勞動及人力資源部、環境資源部、海洋事務部;6會為:僑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科技委員會、大陸委員會;2總署:主計總署和人事總署。 行政院將撤回已送到立法院審議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利用兩個月擬出精簡的具體方案,在9月初提出新的行政院組織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李逸洋指出,目前行政院人力配置19萬4597人,符合總員額法中人員總量20萬500人的上限,行政院組織大幅精簡但不會影響到公務人員權益,未來業務機關調整時,人員職等將受保障,政府訂有優退方案,但須公務人員自願優退,沒有人會因為政府改造而被強迫離職,對於超額人力將以遇缺不補方式達到人力精簡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