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8年 東元盼續提供IC卡
2008/08/05
東元集團昨天下午開會因應健保IC卡爭議,並透過法律顧問發布聲明指出,東元還沒收到主管機關的正式通知,如果法務部確認此案違法,東元將「依法處理」,必要時不排除聲請釋憲。 東元也說,在健保卡製卡作業青黃不接的時期,如果後續接案的相關單位有需要,東元願意提供技術轉移,但仍希望主管機關在新廠商遴選完成之前,讓東元繼續提供健保IC卡,不要影響到一般民眾的利益。 東元表示,目前民眾所用的健保IC卡,八年以來都是東元承包,也可以說是創始者,包括晶片卡上的程式語言、安全認證、以及醫院的軟體使用,都是東元獨力完成的技術,每年約發出一百六十萬張健保IC卡。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劉兆玄胞弟劉兆凱擔任東元電機董事長,依照公職人員利益迴避法,東元電機不可與行政院所屬機關有所交易、承攬、買賣等行為,法務部官員指出,東元電機如要承包行政院相關業務,恐怕得先讓劉兆凱辭去董事長職務。 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依據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規定,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不得與公職人員服務的機關,或受其監督的機關為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違反者處交易行為金額一至三倍罰鍰。所謂關係人,是指配偶、兩親等內親屬擔任負責人、董事、監事、經理人的營利事業,劉兆凱是行政院長劉兆玄的胞弟,屬於需利益迴避範圍。 法務部表示,衛生署在七月下旬曾經函詢有關健保局發包業務的相關法令問題。法務部認為,對於衛生署與得標廠商的產生的簽約行為,行政院同樣具有間接監督關係,換句話說,如果行政院長的胞弟擔任董事長的公司得標,即涉有利益衝突迴避問題,即使衛生署與東元簽約,卻可能引來巨額罰鍰,東元電機及劉兆玄都有必要慎思。 此外,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七條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違反規定者不但要處一百萬以上、最高五百萬的罰鍰,所有獲利都要繳回。 由於東元電機轉投資的亞太公司欲承攬交通部萬華車站的BOT案,雖然利益衝突迴避的範圍是否包括轉投資或其他子公司,仍有法律上的爭議。 不過,交通部對此案態度謹慎,法務部研究後也認為,除非劉兆凱請辭東元電機董事長,且不再擔任董事、監事、經理人,東元電機才可以再承攬行政院所屬部會的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