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褻2鄰居女童 「叔公」判賠80萬
2008/02/14
嘉義縣陳姓男子被控連續對2名鄰居女童伸鹹豬手,女童家人提出損害賠償,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判決陳姓男子共需賠償80萬元。 判決書指出,94年10月至12月,陳姓男子見鄰居2名女童年幼可欺,利用載她們返家等時機,強行撫摸女童胸部及下體,甚至女童到他家看電視,他也照摸,還將手指伸進女童下體。 2名女童的家人說,女童尊稱陳姓男子為「叔公」,他卻借此逞獸行,女童心靈受到嚴重創傷,要求賠償女童及2家家人各60萬元。 陳姓男子強調只是隔著衣服碰觸,那是長輩對晚輩的疼惜,女童所言反覆不一,他絕對沒有以手指「實際」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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