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座椅上性侵少女 判刑2年賠償20萬元
2007/04/13
嘉義市重度智障李姓男子見1名弱智少女年幼可欺,佯裝帶她出遊,涉嫌在道路分隔島行人座椅上性侵得逞,他否認涉案,強調行人座椅無法性侵,但案經判決有期徒刑2年確定,被害人父母並提出損害賠償,嘉義地方法院昨天判決李姓男子需賠償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