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簡訊「討客兄」 男子罰1萬元
2007/12/28
1名失業男子以手機簡訊,用「討客兄」等語句怒罵女友,女友狀告警方,縣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處罰,社會局昨天對男子開罰1萬元,成為縣內性騷擾案首例。 社會局指出,這名男子去年5月到KTV飲酒作樂,用手機約女友到場,女友不理會,他一氣之下,以手機簡訊,用「討客兄」等不堪語句傳給女友,女友認為遭受騷擾,向警方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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