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取消政黨比例制
2007/12/2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修正案昨天順利完成三讀,國民兩黨各讓一步,在國民黨同意取消政黨比例推薦制,且放棄正副總統選罷法中增列「不得公投綁大選」條款,換得民進黨放行,確定未來新任委員將由行政院長提名、交由第七屆立委行使同意權後任命,任期四年。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表示,七位NCC委員預計都會以大局為重,留任到新任委員上任前再辭職,NCC將不致出現運作空窗期。藍營評估如果馬英九能贏得總統大選,本屆NCC委員應可出任至明年底。 第六屆立院昨天進行最後一場朝野表決大戰,九十七年度總預算案九項表決,在野黨以人數優勢全數獲勝;原本朝野主戰的NCC組織法修正案,朝野達成協商共識,讓立院表決大戰得以和平收場。 今天最後一天院會,將處理已完成協商法案,包括「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二期特別預算案」,以及允許離島得設免稅購物商店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正案」,審完共識法案後立院就將停會,第六屆立院議事畫上句點。 新版修正案將NCC委員人數再降為七人,委員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而新增規定明定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三人之任期為兩年,讓NCC委員任命比照大法官模式,委員任期依提名獲立院同意時間個別獨立計算。 而新版修正案雖取消違憲的政黨比例推薦制,但也比照中選會組織法精神,納入政黨比例概念,明定委員中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 修正案最重大的改變是明定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院同意後任命取消依政黨比例推薦委員,再循提名審查會程序產生提名人選的作法。為預防民進黨趕在本屆立委任期結束前,要求召開臨時會行使同意權,修正案主張第二屆NCC委員的同意權交由第七屆立委行使。 未來行政院所提名之NCC委員人選可能遭到立院否決或請辭、產生缺額,修正案明定補提名程序也採行政院長提名、立院同意後任命的模式。 國民黨高層認為,修正案可說是「贏者全拿」條款,只要國民黨在立委選舉過半,又能拿下總統大選,未來從行政院長提名到立院同意權,全都由國民黨主導,民進黨連維持政黨比例席次的機會都沒有。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國民黨團既同意取消政黨比例制,再杯葛就沒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