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貨車 他斷魂 運將無罪
2007/09/21
大貨車司機游騰駿94年10月間,行經北縣萬里鄉違規行駛內側車道,遭後方小客車追撞,對方駕駛傷重不治,他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官審理認為小客車駕駛酒後開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判他無罪。 基隆地檢署起訴指出,大貨車司機游騰駿(48歲)94年10月14日凌晨4時多,開車沿台二線由萬里往金山方向行駛,未注意大型汽車在雙向四車道行駛時,除超越前車或準備左轉彎外,均不得行駛內側車道,以致見黃燈減速後,遭後方小客車追撞。 小客車駕駛人封士雄當時見狀雖急踩煞車,仍撞上大貨車右後尾部,並滑行到大貨車前方,由於車輛毀損嚴重,封士雄被救出送醫後因全身多處外傷及出血性休克,延至當天上午11時多不治,抽血檢測,換算呼氣酒測值達每公升0.925毫克,游騰駿因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時,曾到現場履勘,發現兩車碰撞地點是上坡路段,經囑託逢甲大學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鑑定肇事原因,認為被害人酒測值已達危險駕駛程度,且行經閃黃燈號誌未減速、未注意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主因,雖被告有交通違規行為,但與肇事原因無關,因此諭知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