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職金案 議長:突顯民代沒保障
2007/08/03
縣議長李錦慧昨天表示,他提案制訂台東縣議會議員退職慰問金自治條例,絕不是「自肥」,而是現行對專職民代不合理,沒有保障,為突顯這問題始提出能夠制訂一個合理的民代退職制度,讓民代安心,全心全力來服務選民及做問政監督。 縣議會昨天臨時會沒有排定審議退職條例議程,不過議長李錦慧一開議就說,自他提出退職金條例後,雖然飽受各方訾責,但也有支持的,但他均強調回答說,制訂退職案絕不是為他個人利益,也不是自肥。 李錦慧指出,民意代表是廣義的公務員,但卻沒有公保、勞保及退休金保障;公務員有公保有退休金,政府約僱人員及勞工也有勞保,但專職民代退職一毛錢也沒有,甚至連因公身故也一樣,這不合理。 李錦慧並以被槍擊死亡的台北縣議員吳善九,只獲得不到10萬元慰問金為例,來突顯民代從事公務及為民服務時毫無保障等問題。 縣議員王清堅說,民代的權利與福利確實有許多不同等的地方,須要去爭取,不過,目前並無法源說縣議員可領退職金,所以,台東縣應該串聯各縣市議會向中央爭取修法,或調高為民服務費,或議員與正、副議長也可以領特支費等方式來變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