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違法編班? 市教育局長澄清
2007/08/08
嘉義市公共事務關懷協會前理事長林瑞霞昨天表示,教育部自86年起即頒布「國民中學學生編班實施要點」,規定「國民中學各年級一律實施常態編班,2、3年級並應維持原1年級常態班級,不再重新編班」,但嘉義市仍有不少學校公然違法,到了3年級還重新編班。 市府教育局長余坤龍解釋說,嘉義市部分國中生因要接受技職教育,因此轉到技職專班,據他了解,每年轉到技職專班的學生人數並不多,而各班也因此必須做學生班級的調整,這完全符合教育部的規定,並沒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