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縣全面取締違停
2007/06/29
新竹縣文化局周邊道路除畫有停車位外,7月1日起嚴禁違規停車,縣政九路畫有5個殘障停車位,警方呼籲沒有殘障停車證者,切莫占用,警方全面加強告發,違規停車將處600元至1200元罰款。 竹北市7月1日恢復路邊停車收費,市公所要求警方全力配合,加強取締違規車輛,期能恢復交通暢順與市容觀瞻,警方也呼籲車主不要任意停車,以免受罰。 竹北警分局指出,文化局周邊列為重點取締地區,尤其縣政九路旁一律禁止停車,僅畫有5個殘障停車位,是為了方便殘障人士前往文化局洽公所設,沒想到殘障停車位最近畫設完成,即常被占用,,警方將加強取締違規占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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