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障停車位 常被占用
2005/04/30
仁愛區李先生來電:東岸停車場雖設有殘障停車位,卻常被非殘障者的汽車占用,管理員不聞不問,沒有落實管理,殘障停車位形同虛設。希望市府督促承包商改善這些問題。 另外,東岸停車場是委外經營,但承包商沒有好好維護,停車場屋頂常有脫落的油漆掉到汽車車頂,有時還是一大片掉下來,容易弄髒、弄壞車子。而靠近廁所的殘障停車位上方有1、2 盞燈不亮了很久,都沒有修復,欠缺照明易生死角,車子容易被人破壞。 記者訪查:東岸停車場每個樓層都有5個殘障停車位,後面牆壁均貼有「殘障車位請勿停,違法者報警處理」,但B1層的5個殘障停車位,只有1輛停放的汽車擋風玻璃,亮出了市府核發的殘障人士識別證,其他停放的4輛,都沒有亮出類似證件。停車場管理員表示,他們沒有公權力,無法阻止非殘障人士的汽車停在殘障停車位。 市政府交通旅遊局交通管理課課長林金鎮答覆:油漆脫落、照明燈不亮,我們馬上要承包商處理。殘障停車位被非殘障人士占用問題,我們呼籲一般民眾不要占用殘障停車位,影響殘障者權益,我們會請承包商調整殘障停車位離管理站近一些,以利於管理,如果做不到,應加強巡邏,市府也要研究占用殘障停車位有無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