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草案通過 縣府增2局處
2007/05/30
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縣政府縣務會議正式通過「台北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案,未來縣府將由目前的26個局處增加為28個;縣府希望縣議會在6月中旬的臨時會中盡快通過修正案。 這次縣府組織架構的修正幅度不小,修正後的一級單位共有20個局、5個處及3個委員會。 其中層級下降的只有「稅捐稽徵處」,由一級機關變成隸屬於財政局的二級附屬機關;新增的則包括「觀光旅遊局」、「客家事務委員會」與「多元族群事務委員會」。 縣府表示,其中「多元族群事務委員會」的名稱仍需協商,主要是負責新住民事務,提供新住民更好的生活環境。 新增設的「觀光旅遊局」,承接原本屬於建設局的觀光技術和觀光行銷業務,並統合北縣的觀光計畫、觀光產業管理及輔導等業務;建設局則更名成為「經濟發展局」,負責對外招商與經濟建設;及新聞室改名為「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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