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伯賢爭取停押 再度碰壁
2007/04/28
身價逾百億元、兩岸六合彩大組頭盧伯賢日前差點被放走,家屬與律師想盡辦法要「營救」他,再提聲明異議,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昨天做出駁回處分,確定繼續羈押禁見,律師就算再提抗告,盧伯賢可能要關到明年1月。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王輝興指揮警調單位偵辦去年3月在盧伯賢台中市的豪宅查扣上百台電腦、傳真機等簽賭工具,查扣逾5億元現款及面額逾17億元等同現金的台灣銀行支票,警方「搬錢」搬到手軟,引起社會注目。 盧伯賢去年3月被收押,因涉賭博罪被判1年有期徒刑,去年5月4日撤銷羈押服刑,近1年時間可接見親友,4月9日刑期滿,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於4月4日開庭,做出4月10日收押禁見之處分。 但盧伯賢律師不服向台南高分院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派專人送撤銷羈押裁定書於本月19日傍晚送抵嘉義地院,嘉義地院漏夜開庭,以「即時訊問、保全被告」仍處分羈押禁見,盧伯賢當場大哭,親友在法院門外捧著千萬元現金等著交保,空歡喜一場。 但盧伯賢律師不死心,又向嘉義地方法院之處分提出聲明異議,受命法官昨天做出駁回處分,據了解,法官認為盧伯賢仍有羈押禁見之必要,因為他之前因賭博罪被判1年,逃跑成了通緝犯,反而簽賭場擴大經營,成了兩岸三地大組頭,且他到了一審法庭大翻供,顯然仍有串供逃亡之虞,因此駁回此一聲明異議。 一名法界人士說,一審審理期間最長可收押被告9個月,盧伯賢可能要關到明年1月,才能「重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