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物園挨罰 郭台銘不遷
2007/02/12
鴻海集團富商郭台銘位在台北縣三峽鎮的家族墓園「愛物園」,去年2月遭爆是違法濫葬,距今已1年,不過問題仍未解決。台北縣民政局表示,已經對郭台銘開出兩張罰單,罰款共9萬元,要求郭說明並遷葬,但郭除了繳清罰款,並沒有回應,也沒有遷葬。 郭台銘的家族墓園「愛物園」,因與當地地主有土地糾紛,而於去年初被檢舉是違法濫葬,縣府相關單位去年2月9日前往勘查,確認這個墓園違反殯葬管理條例,縣府在去年4月開出第1張3萬元的罰單。 縣府民政局表示,開出罰單以後,曾要求郭家於去年10月15日前,將違法埋葬的遺體遷葬到合法公墓,但縣府和三峽鎮公所人員前往複查,發現仍未遷葬,於是又在去年12月1日開出第2張罰單,金額6萬元,下次複查的期限是今年6月15日。 民政局表示,郭家已按時如數繳納罰款,但其他都沒有任何回應。民政局人員坦言,9萬元對於郭台銘來說「實在不算什麼」,很難讓他甘願自動遷葬。 對於是否會採強制拆除?民政局表示礙於習俗,下葬6年以內的濫葬墓,縣府不會予以強制遷葬,其他濫葬案也是如此處理,而「愛物園」裡郭台銘的妻子是93年下葬,依此計算,若要強制遷葬,也得等到民國99年,不過這段期間內縣府還是會每隔半年前往勘查一次,並予以開罰。 民政局統計91年殯葬管理條例實施後,台北縣因濫葬遭到裁罰的件數共計37件,其中只有1件主動遷葬。民政局說,這是民眾「死者為大」觀念,民眾寧願繳罰款,也不願起掘遷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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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孝德水彩〈舊金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