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判Kazaa侵權
2005/09/07
澳洲法院判決全球最大的P2P服務業者Kazaa公司侵權成立,除要求Kazaa賠償原告唱片公司90%唱片損失,並且應盡其所能修改其軟體程式,以免著作權保護的音樂,再被無償分享交換。 澳洲聯邦法院判決認為,Kazaa須對每天發生在其服務網路上,數以百萬計的著作權侵權行為負責。 承審法官偉克斯在判決中指出,Kazaa授意其使用人侵害原告唱片公司的錄音著作權,因此Kazaa必須盡其所能,修改其軟體程式,以防止受到著作權保護的音樂,再被分享交換。同時,被告須賠償原告唱片公司90%的唱片銷售損失,至於確實賠償數額,將再開庭決定。 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及澳洲唱片業協會(ARIA)對此判決結果,均表示歡迎。國際IFPI總裁兼執行長甘乃迪表示,在相隔十個星期的時間內,在美洲及澳洲兩個不同的法院,先後做出對唱片業及科技公司發展合法線上音樂有利的判決,對娛樂著作權人是一大福音。 誕生於荷蘭的Kazaa,在美、歐兩地區,均擁有廣大的客戶,Kazaa除了「升級版」的Kazaa Plus需收費外,一般人慣用的「普通版」則是免費的,主要收入來源來自廣告,因為是免費使用,Kazaa在全球都有為數不少的用戶。IFPI及ARIA等單位指出,澳洲法院的判決已認定,Kazaa所作所為是非法的,而這個判決,對其他未經授權的檔案交換業者也發出一個訊息,亦即,他們必須改變其系統,並走向合法化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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