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財利、劉文雄搓圓仔案 不起訴
2006/12/28
台北巿議員陳建銘去年參選基隆巿長選舉時,告發對手許財利、劉文雄在前一次選舉時「搓圓仔」,違反選罷法規定,檢察官認為許、劉兩人都否認此事,昨天偵結不起訴。 基隆巿長候選人陳建銘去年12月1日上午到基隆地檢署按鈴申告,提出剪報指稱,今年5月間,巿長候選人劉文雄在記者會上說「許財利4年前在巿長選舉時曾托人送錢要他退選」,由於兩人利益交換,操作「棄保」,已明顯違反選罷法規定,要求檢調積極調查。 檢方調查,劉文雄在開庭時,辯稱他5年前因為顧及泛藍陣營的團結而退選,絕不是收錢才退出,他在記者會上的聲明,是為了預防日後有人「放話」,誣指他收受金錢;而中國國民黨基隆巿黨部當時在劉文雄「爆料」之後,也公開聲明,駁斥劉文雄無的放矢、含沙射影,並無行賄一事。 檢察官認為,由於許、劉雙方都已經否認此事,而且又是事涉5年前的舊事,因為本屆巿長選舉才又舊事重提,屬於選舉文宣的互批,被告兩人也未曾因為上述互指的舊事,被起訴判刑;再者,也無其他積極事證足認兩人有行受賄退選,因此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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