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游振昌 質疑影響選情
2005/12/01
基隆巿台聯提名中正區巿議員候選人游振昌因公開聲稱將出資為巡守隊員投保,爭取支持,涉嫌期約賄選,昨天遭基隆地檢署起訴,這也是繼暖暖區巿議員候選人王文淵後,基隆巿第二名因賄選案被起訴的台聯提名候選人。 游振昌昨天透過競選總部發新聞稿提出「嚴正抗議」,他指出,檢方在投票前夕起訴他,卻放過巿長候選人許財利的購地弊案,他強烈懷疑是為影響台聯巿長候選人及他本人的選情,他強調自己反賄選的決心和立場。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賴正聲表示,偵辦、起訴均依證據,無其他考量。 起訴書指出,中正區新富里民許書銘(44歲)欲結合新豐里、新富里民成立「新豐富巡守隊」,10月12日晚上7時在新豐里「龍都新城」社區中庭廣場,召開巡守隊第2次籌備會,中正區巿議員候選人游振昌得知後,晚上8時許穿著印有候選人名字的背心到場參加。 游振昌事先知道巡守隊尚缺58名隊員的團保費,當場向召開籌備會的隊長許書銘等在場的31名隊員聲稱「振昌與嘟嘟(許書銘外號)已取得共識,將二一添做五,共同出資為所有隊員投保」尋求支持。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舒瑞金、吳佳齡調查,游振昌在巿議員選舉公報中並未提出有關巡守隊團保政見,認為在場向具投票權的隊員談話已構成期約賄選,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偵結起訴,至於許書銘部分,只是在游振昌公開談話時,消極未阻止發言,並非幫助游振昌犯罪,不予起訴。 游振昌昨天得知起訴後表示,他以巡守隊顧問身分,與隊長共同分擔贊助團體意外險,讓隊員在巿府投保空窗期能安心出巡,若「熱心公益」也算有罪,那他甘願承擔。他也質疑,親民黨巿長候選人當時捐了1萬元,而檢調約談他後,巿府也承諾補助經費給巡守隊,算不算「期約賄選」?他批評檢警調為了拚業績,矯枉過正,根本就是選擇性辦案、政治性打壓。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賴正聲說,購地案已分他案在查證,至於期約賄選,必須要有對價關係,若以不正利益,期約有投票權的人行使投票權,就觸犯賄選罪,若親民黨巿長候選人捐錢和巿府補助經費約定選民投票支持,當然就涉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