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負債263億 已無舉債空間
2006/11/03
雲林縣府負債近263億元,已無舉債空間。財政局長趙玉興建議中央修法,將地方繳交的國稅提撥2成優先回饋地方,或將產值貢獻指標納入計算,提高統籌分配稅款,如此一來,雲林縣一年增三、四十億元的經費,可改善財政困窘的問題。 財政局長趙玉興昨天到議會作工作報告時說,必須修法才能導正地方政府的財政結構,因此縣府分別在今年1月與5月,二度建議中央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公共債務法」。 他說,財劃法修改部分,一是把地方繳交的國稅,提撥2成優先回饋地方;再者是,將產值貢獻指標納入計算公式,才能提高雲林縣的統籌分配款。 趙局長表示,全國石化年產值3兆1300億,其中雲林縣六輕占7000多億元,將產值貢獻納入計算,雲林縣一年可多出三、四十億元的分配款。 另外就是修改公債法。他說,如果放寬舉債限制,雲林縣府約可增加30億元的舉債空間。目前,行政院已在研議上述兩法案修正的可行性。 趙玉興說,雲林縣除了六輕,未來加上八輕與大煉鋼廠,將成為全世界最大的工業城,地方也將承擔更高度的汙染,但相對的稅收卻沒有彌補或回饋,對雲林縣非常不公平。 他表示,為了因應雲林縣地層下陷易汙染地區發展需要,縣府已在9月間建議行政院,訂定「易汙染地區發展特別條例」,由中央編列預算,依地方政府配合中央重大產業活動的受汙染程度比例,列入計算公式,將各縣市應得的回饋金,用於處理汙染、社會福利與教育經費的支出。 趙局長強調,除了建議中央修法、訂定特別條例,縣府也擬定開源計畫,包括依「地方稅法通則」開徵地方稅、研擬採售砂石增加收入並兼具河川疏濬、爭取獎勵地方招商回饋金,希望有助於改善雲林縣的財政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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