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看得到 要求謄本惹民怨
2006/10/14
內政部開發地政管理資訊系統,目的在簡化民眾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農地做農業使用證明,可免附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但推動近一年來,仍有部分鄉鎮市公所要求民眾檢附,被埋怨不便民,地政局對公所不配合也沒轍,昨天建議民眾當面要求公所簡化作業,「促使」公所改變作業程序。 「我向公所申請公有畸零地合併使用,所需的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公所不是可從電腦瀏覽,為何仍要我花錢、花時間到地政所申請謄本?」縣府最近常接獲這類的不便民埋怨。 地政局人員說,內政部今年初啟用地政資訊系統,縣府以下的公家單位只要向地政局申請,即可上網閱覽地籍資料,民眾申辦土地分區使用證明、農地做農業使用證明,不必再檢附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由電腦資料認定,不過問題出在不具強制性,有些公所依然要求檢附,引發民怨。 地政局人員指出,從年初起就鼓勵各公家單位申請使用此系統,方便民眾申辦農業證明等大宗業務,全縣13鄉鎮市公所至今尚有兩個公所未申請,無法便民。 部分公所雖申請,仍要求民眾到地政所花錢申請謄本,這項措施未強制規定民眾可不必檢附地籍資料,縣府只能勸導公所應便民。地政局說,用「民意壓力」可加速公所人員便民。 地政局人員說,部分公所人員可能怕看錯資料,衍生責任問題,才要求民眾檢附謄本,有違內政部開發資訊系統的便民用意,且目前地政、稅捐單位已大量使用,並未發生錯誤,希望公所人員以便民為優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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