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幣兌換業務 福建爭取辦理
2006/09/14
福建全力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已向北京中央提交報告,要求開放對台金融合作,包括擴大在福建台幣兌換業務。 當地官員透露,在與台灣金融對接方面,福建希望北京中央能特批政策,主要有五方面要求,其中貨幣流通領域對接較敏感,包括爭取擴大台幣兌換點,允許福建各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台幣兌入及兌出業務。進一步的要求,則是在福建設立「兩岸貨幣清算中心」。 未獲得北京中央放行前,福建現在實際上已有台幣兌換業務,福建的28個對台小額貿易點,事實上已進行台幣兌換業務;在官方認可的中國銀行,也有台幣兌換業務。 在小額貿易金融流通領域方面,福建希望爭取參與貿易的台灣貿易機構,能在貿易口岸所在地銀行開立和使用經常項目外匯帳戶,並按規定受理相應的收付。 福建另一向北京力爭點,是爭取放行台灣金融企業在福建投資設點,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也爭取福建的金融企業到台灣設立同類金融機構。福建方面已向中央提出福建興業銀行到台灣開辦分行,也鼓勵台灣的銀行、企業、財團參股福建的商業銀行、財務公司。 此外,福建希望保險業、證券業、創業投資業都全面開放,包括台灣的保險公司可以合資或參股形式到福建設點,開辦業務;台灣的證券公司可到福建設立法人機構和分支機構,台灣的品牌證券諮詢公司,可到福建開展業務;台灣投資基金可到福建開展創業投資業務。 過去台商進入大陸包括福建省,多採獨資、合資和合作等形式。福建官員表示,福建現在向北京爭取的是能以股權轉讓、收購兼併等多種方式,全面拓寬台灣金融資本進入福建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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