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品健康福利捐 不算銷售額
2005/08/19
斗六市某商號詢問:香菸菸品健康福利捐即將由每包5元調漲為每包10元,此一調漲規定對於營業稅是否有影響呢?又營業人銷售菸品時,有關菸品健康福利捐於開立發票時應如何表示? 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答覆: 由於菸品健康福利捐非屬貨物稅或菸酒稅範疇,因此,菸品健康福利捐免納入銷售額計算,並不影響營業稅額。另菸品健康福利捐屬於代收代付性質,營業人於銷售菸品開立統一發票時,應於發票備註欄內註明其代收金額,或與銷售額明確分別載明,免列入銷售額課徵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