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立委黃政哲 600萬交保
2006/08/25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弊案,查出包商謊報完工,浮報工程費,獲利近兩千萬元,昨天傳喚承包工程的華升上大營造廠總經理即台聯立委黃政哲、副經理黃政宏兄弟,檢察官認為兩人涉及行賄官員及監造人員,諭令各以六百萬及四百萬元交保。 檢方偵辦沙崙站工程弊案目前已收押華升上大副總經理陳志良、經理張世銘,負責監造的昭凌工程顧問公司經理馮世墩及監工曾資凱,公路總局東西向快速公路高南區工程處副工程司羅正旺,段長郭福臨及工程承辦人丁中平,檢方懷疑高南區工程處還有層級更高的官員涉案,近日將再傳喚。 台南地檢署表示,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由公路總局高南區工程處負責,九十二年八月間,由膺豐營造以十億一千五百餘萬元得標,但隔年十月,高南區工程處以膺豐工程進度落後為由解約。 同年十二月,公路總局採「限制性招標」,以九億兩千餘萬元底價重新發包,黃政哲家族經營的華升上大營造以八億九千六百萬元得標,高南工程處委託昭凌公司監工、估價及驗收等事宜。 依規定,華升上大須在今年一月廿六日完工,逾期完工每天罰八十三萬元,因工程直到二月中旬才完工,華升上大的陳志良、張世銘疏通昭凌的馮世墩、曾資凱謊報完工,還浮報工程費三百餘萬元,華升上大至少獲利一千八百八十萬元。 檢方查出,高南區工程處段長郭福臨及承辦人員于中平,明知未完工,也配合謊報,副工程司羅正旺則在擔任段長期間,變更工程規範,讓包商在施工期間不用依原規範施工,省下可觀費用,圖利華升上大。 檢方查出,黃政哲與弟弟黃政宏涉嫌指使屬下,行賄官員及監造公司的人員,浮報工程費舞弊,昨天傳喚兩人到案,兩人否認不法,檢察官訊後諭令重金交保。 除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弊案,另有高鐵南科減振工程弊案,並造成國科會副主委謝清志下台及一度遭羈押,目前也由台南地檢署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