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衝光除毛 花兩萬滿腿疤斑
2006/08/20
桃園縣洪姓女子在一家醫院附設美容中心做脈衝光除毛手術,不料打了五次脈衝光,未見光滑美腿,反而出現水泡色素斑點疤痕,成為夢魘,桃園縣政府消保官簡秀蓮昨天說,做美容手術一定要選擇合格醫療機構及醫師,多收集資訊和比較。 愈來愈多愛美女性做脈衝光、玻尿酸、雷射美容術,桃園縣頻傳醫療糾紛。20餘歲的洪姓女子檢附脈衝光除毛手術照片、申訴狀,向桃園縣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醫療糾紛調解。 洪女指出,去年5、6月間,到桃園市一家醫院附設醫學美容中心詢問脈衝光去除腿毛,她繳費兩萬元,由一名李姓醫師施打脈衝光除毛五次,不到一個月,小腿出現色素沈澱斑點、疼痛,回院治療一個月無法上班,身心受創。 她為了治療色素沈澱留下的疤痕,在該醫學美容中心治療一年,疤痕仍在,她到林口長庚醫院門診治療,發現是美容中心打脈衝光不當,一氣之下,要求李姓醫師賠償精神損失50萬元,但是李姓醫師只同意贈送七次美白療程及退還兩萬元費用,雙方沒有交集。 消保官查出該醫學美容中心並非該醫院附設,而是三名醫師租下經營,其中李姓醫師無醫師執照,洪女腿部斑痕應屬醫療行為不當,經調解,李姓「醫師」以20萬元和解,美容中心也關門。 消保官簡秀蓮說,美容醫療糾紛主要是民眾對專業醫療認知不足,做美容手術前,應先看醫療機構、醫師有無掛出合格證照,有無詳細告知治療方式、處置、用藥及風險,並收集相關資訊,以保護自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