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底前產權登記 要繳全年度地價稅
2006/08/25
林姓市民來電:昨天才收到土所有權狀,為何要繳全年度的地價稅? 稅捐處稅務員蔡愛慈答覆:地價稅的納稅義務基準日是每年8月31日,也就是以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8月31日當天所記載的土地所有權人,負責繳納該筆土地全年地價稅。林先生雖然昨天才拿到土地所有權狀,因為是在8月31日前登記取得,所以要繳納全年度的地價稅;若是在9月1日才完成產權登記,取得土地所有權狀,當年度的地價稅他就不必繳納,而是由前手的賣主負責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