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開發票 應自動補報稅款
2005/07/19
桃園市鄭小姐問: 因工作忙而漏開統一發票,是否會受罰? 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答覆: 自94年4月1日起,將針對轄區內營業人進出口貨物、取得不合法之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或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等逃漏營業稅情形,展開專案查核。營業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之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等違反稅法規定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儘速向該分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受逃漏稅額一至十倍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