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漏開發票 自動補報可免罰鍰
2005/03/23
鳳山市鄭小姐問: 因工作忙而漏開統一發票,是否會受罰? 南區國稅局高雄縣分局答覆: 自94年4月1日起將針對轄區內營業人進出口貨物、取得不合法統一發票虛報進項稅額、或短漏開統一發票、短漏報銷售額等逃漏營業稅情形,展開專案查核。營業人如因一時不察而有短漏開統一發票、漏報銷售額,或以不得扣抵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等違反稅法規定者,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速向該分局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除加計利息外,將可免受逃漏稅額1至10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