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上路 基層霧煞煞
2006/02/07
性騷擾防治法前天上路,但因宣導不足,加上施行的準則及辦法最近才出爐,相關人員都不諱言「霧煞煞」或「邊做邊看」。 內政部直到農曆年假前最後上班日,即上月27日的下午,才以電子公文把性騷擾防治法配套的準則、調解辦法及處理流程的表格,傳到各縣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新竹縣政府社會局專員張紘宇說,性騷擾防治法雖已施行,但這項新業務,沒有指定專人或專屬辦公室,原則上受理案件後,先由社工進行瞭解,縣府也會儘快依法成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新竹縣警局婦幼隊長楊松榮指出,將會邀請專家學者對基層員警上課,免得造成執法上困擾。 新竹市警局婦幼隊長陳樹榮表示,新法施行後,由於還有一些疑義,暫時「邊做邊看」,碰到問題再反映有關單位或是透過修法解決。 目前大部分縣市,公部門連性騷擾防治委員會都沒有,更不用提申訴專線及設處理調查單位,而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如果沒有設置專線及處理調查單位,可處1萬元到10萬元的罰鍰,限期仍未改正,得按次連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