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建議 不能管
2006/02/02
在過年的歡樂氣氛中,驚傳健身俱樂部發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健身俱樂部以健康為訴求,多數店家的空氣品質卻糟到足以致病,是一大諷刺,更暴露主管機關及店家對於室內空氣品質便宜行事的敷衍心態。 環保署是空汙法的主管機關,十多年來卻自動排除室內空氣品質管制的適用。因此當國人生活水準已達一定程度時,消基會、消保會卻在展覽場、車站、餐廳、辦公大樓,測到只有第三世界才有的室內空氣品質。 去年環保署在各界催促下,終於決定要重視室內空氣品質,但除了訂定一個「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外,未見有更積極的作為。公告室內空氣品質建議值後,果然只能發揮建議的功能,根本無人理會,完全未見任何改善室內空氣品質的作為。這個建議值合不合理、過高或過低、辦公大樓或餐廳或展館的主管機關是否有實施的困難等,並未進一步探究。 一個沒有法律效力、未經深入探究可行性的建議值,加上未見主管機關宣導,或提供業者改善現況的協助,,即使有主管機關或業者想要執行,恐怕也無從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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