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酒駕 明起聯手
2006/01/12
台北縣市合作,將從取締酒後駕車開始。兩縣市警局決定將每月兩次聯合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增加為4 次,聯合取締勤務從明天晚間開始。若取締酒後駕車勤務發現可疑車輛遇警攔檢不停,將相互支援攔截。 台北縣警局交通隊長黃清波指出,台北縣交通隊和各分局從明天晚間起到春節後的一個月期間,另規畫至少14次的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在重要道路、橋梁、餐廳聚集區域和KTV等場所周邊道路設攔檢點,勤務時間大都從晚間到次日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