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三天取締酒駕十七人移送法辦
2002/09/04
交通安全新制九月一日起實施,台北縣政府警察局連續三天加強攔檢取締酒後駕車,共查扣汽、機車輛一百八十四輛,並有十七名駕駛人因酒精濃度檢測超過零點五五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另有六人拒絕受檢被依最高罰鍰六萬元舉發。 台北縣警局交通隊長黃清波表示,酒後駕車行為加重處罰後,民眾酒後駕車的違規有減少的趨勢,三天來查扣的一百八十四輛車輛,包括汽車六十輛,機車一百二十四輛,比起過去每天平均有一百件酒後駕車情況,明顯降低約三分之一強。 不過警方取締酒後駕車採高標準的「零容忍度」,三天來卻仍有近二百人無視重罰而酒後駕車,警方認為仍有待加強宣導。警方呼籲,交通新制實施後不但增加罰鍰,而且車輛被依法查扣保管後也造成被取締者的不便,不得已要喝酒的民眾請改搭大眾運輸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