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新制 不影響老年給付
2006/10/09
雲林縣江先生來函詢問: 勞退新制自94年7月1日起施行,對我的勞保老年給付是否有影響?勞保老年給付是否仍為一次給付? 勞保局答覆: 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與勞工退休金係兩種不同制度,勞保老年給付目前仍為一次給付,且其請領條件及計算標準並無修訂,所以勞工選擇退休金的新舊制並不會影響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原有的勞保權益。茲詳述如下: 勞保老年給付係依照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辦理,並無新舊制之分,勞保被保險人若實際從事工作依法加保,至保險年資及年齡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各款規定之一退職者,得請領老年給付,給付標準依照該條例第59條及61條規定計算給付月數,並按被保險人退職當月起前3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給付金額。被保險人退職申請老年給付時,應洽最後投保單位檢具老年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戶籍謄本正本或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影本應由投保單位蓋章證明與原件相符)送勞工保險局辦理。 至於勞工退休金是雇主對勞工的企業責任,勞工退休金舊制係依勞動基準法辦理,當勞工在事業單位工作至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或第54條規定的退休條件退休時,雇主應依該法第55條規定的給與標準,發給勞工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新制則依照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由雇主依該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到勞工個人專戶,俟勞工年滿60歲時得請領其個人專戶的退休金。所以勞工選擇退休金的新舊制並不會影響被保險人原有的勞保權益。 勞動保障專欄:台北市羅斯福路1段4號公共關係科,歡迎來函洽詢有關勞、農、就保、新制退休金、職災保護、工資墊償及各項福利津貼等疑義(來函免付回郵,並請註明真實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聯絡電話及地址,如需查詢投保資料請另加附身分證影本),或可來電洽詢(電話:02-23961266),如屬勞資糾紛或勞工行政業務者,請逕向服務場所之縣市政府勞工相關單位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