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台灣企業家驕傲地現身世界舞台
2005/05/27
(一)獨缺「企業社會責任」獎 二年前在經濟日報上發表了一篇文章(2003.7.9):「台灣最缺的不是人才,是人品。」刊出後,引起了一些共鳴。當人品欠缺時,反映在企業經營上,就是缺「企業倫理」,缺「企業社會責任」。是這樣的認知,促使遠見雜誌毅然決定「台灣不缺頒給企業的各種獎項,獨缺企業社會責任獎。」 目前台灣卓越的企業所能獲得的榮耀,真是琳琅滿目。基本上,遴選的標準都環繞著企業的利潤、產品的品質、與創新的項目。 沒有這些企業家的創業、打拚、冒險、創新,就沒有今天小康的台灣。 在輝煌的歲月中,他們為自己創造了財富與聲譽,為社會創造了就業與希望;但是他們也經歷過無商「不奸」的指責與無商「不艱」的奮鬥。 在市場經濟體系下,企業的投資與運作,企業家的決策與行為,常常產生重大的影響。正面的影響可能是創造工作,驅動經濟成長;負面的影響可能是政商利益輸送,損傷社會正義。 (二)走向世界級企業 「企業社會責任」(CS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指的是企業要重視倫理與品德、股東權益、勞動人權、供應商管理、消費者權益、環境、社區參與、績效資訊披露及對利害相關人的責任等。 目前重要的國際投資機構對要求上市企業,提供企業治理、環保和社會責任政策報告,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績效評等,作為投資參考。例如美國高盛和摩根士丹利證券,已將企業社會責任納入評價企業標準。因此,市場上就會出現:重視社會責任的企業,未必是營收最高或獲利最多的企業;獲利最多的企業,未必是最重視社會責任。 我們鼓吹「企業社會責任」,並且設立獎項,就是希望台灣的企業: (1)能與「世界標準」接軌,超越當地環境中的小我滿足。 (2)能與「楷模經營」接軌,超越正派經營的最低要求。 (3)與「永續發展」接軌,超越只求利潤的自我侷限。 這三種接軌,就是要開創台灣企業宏觀天下、胸懷遠見的大格局,就是要變成世界級的企業。 在我的理想世界中,企業家要攀登二座山峰,前面的山峰是「利潤」,後面的山峰是「責任」;正如在西方社會中,有人攀登「致勝」【Winning ,為威爾許(Jack Welch)提倡】的山峰,有人攀登「分享」【Sharing,為韓第(Charles Handy)所提倡】的山峰。 (三)樹立世界典範 儘管我一直是傅利曼(Milton Friedman)教授的仰慕者,但總覺得他的二句名言不夠週延:「企業家最大及唯一的責任,就是賺錢」,「企業的社會責任是幫股東賺錢。」 即使在資本主義思想最濃厚的美國,這樣的思維也會受到自由主義者嚴厲的批評。在儒家思想與市場經濟兼蓄並容的台灣社會,我們要鼓吹的理念是:企業除了賺錢,還是要善盡公民責任,以及分擔社會責任。比爾‧蓋茲說得好:「不要老批評我是世界首富,也要能欣賞我的大量捐獻。」 一個社會的進步,除了內部自省的力量,有時更需要外來的刺激。在全球化的衝擊下,開發中國家常常不得不咬緊牙關順應潮流,從智慧財產權的遵守到國際污染標準的改進。這些排山倒海而來的要求,構成了經營的壓力,但也變成了脫胎換骨的動力。台灣走過這條路,此刻也正在走,但總是走得慢而累。 企業社會責任是近20年來西方社會對企業要求的一股重要力量,已經逐漸融入了它們的企業文化及企業實際運作中。當台灣每人所得排名在全球前26名、全球競爭力十名前後時,我們是沒有理由不積極推展CSR的。行政院謝院長與經濟部何部長也已注意它的重要性。 這使我想起2002年12月在北京,即將卸任的大陸總理朱鎔基接見「美國百人會」,討論到中國加入WTO時,他說:「中國當家的人可以換,但世界的規範不會換。中國的企業要靠這些規範,逼著自己進步,走向國際化。」、「我們這些人不在了,世界的壓力還在。」 「企業社會責任」正就是世界規範之一。 遠見雜誌希望「企業社會責任獎」的設立與鼓吹,能為台灣企業樹立一個世界典範。 (作者為遠見雜誌創辦人)
相關文章
台灣企業與世界標準接軌
企業社會責任 管理新顯學
股東與員工權益 八成企業擺第一
超越利潤大山 攀登另一座責任大山
七大企業 最重視社會責任
企業擁抱公益 一舉數得
中華車等七家 獲企業社會責任獎
投資永續 責任企業浮現新潛力
裕隆集團 CSR獎最大贏家
企業社會責任研討
富而好行其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