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奧貝納 獲海尼根全代理權
2005/04/24
【台北訊】海尼根日前將台灣區全產品的廣告代理權交給李奧貝納。過去李奧貝納僅代理海尼根的大眾媒體廣告、網路行銷與公關服務,今年起李奧貝納未透過比稿,獲得海尼根全代理權,將服務擴展到通路促銷和活動等。 李奧貝納董事長黃麗燕表示,此次獲得海尼根代理權,並未透過比稿,而是客戶透過對李奧貝納緊密工作的了解,及幾場大型專案合作表現後,所做的決定。她說:「注重自我品牌形象的企業,是不會任意撤換原有的廣告代理商;而時常進行比稿的作法,會使得品牌形象難以連貫,更無法累積」。 每年讀者文摘都會針對台灣、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等地區,20至45歲的消費者進行跨國票選活動,選出消費者心目中的優良品牌(Super Brand)。2005年海尼根獲得啤酒品類金獎,證明海尼根在李奧貝納協助下,經營品牌形象的成果,在消費者心中留下正面及深刻的印象。 黃麗燕說:「沒有好客戶,就不可能有好廣告。」去年,海尼根獲得金手指網路獎最佳電子郵件式廣告獎金獎-海尼根生日賀卡、最佳電子郵件式廣告獎銀獎─海尼根聖誕酷心願接龍;世界華文廣告獎平面類飲料銅獎─海尼根情人節篇及紐約廣告節平面類作品銀獎─海尼根情人節篇。對廣告代理商來說,為客戶累積正面的品牌形象是最主要的任務,在這之外,若可以用實際作品來得到一些創意獎項,是另一種肯定。 李奧貝納認為,廣告代理商最重要的任務就是強化客戶的品牌,並累積消費者好感度,進而提高品牌忠誠度,自然也能提昇銷售業績。李奧貝納鮮少參與企業的比稿,而是致力把現有客戶的品牌做大,穩固品牌形象。正因為這樣,在李奧貝納的客戶群中,八成以上是產業界的領導品牌,這也是台灣廣告界中,難得的傲人成績。李奧貝納電話(02)2732-12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