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案 需民進黨14立委支持
2006/11/04
第一夫人吳淑珍因涉貪汙等罪遭起訴,國親擬隨時發動第三度總統罷免案,台聯黨並已表態支持。不過,要達到立法院通過罷免案的147票門檻,仍需14至17位民進黨立委支持。 即使立法院通過罷免案,罷免案仍需交由人民公投。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罷免案需經全體選舉人過半數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才算通過,若以2004年總統大選選舉人數1,650萬人計算,要有825萬選舉人投票,並至少412.5萬人支持,才能成功罷免以647萬票當選的陳總統。門檻非常高。 國親兩黨主席馬英九、宋楚瑜昨天達成必要時共同提出第三次罷免案決議,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總統罷免案需經全體立委三分之二同意才算成立,以現任立委220席計算,通過罷免案的門檻為147席。 在國、親及台聯先後表示支持三度罷免後,支持罷免案的立委已達1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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