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查洩密惠普前董座鄧恩遭起訴
2006/10/06
惠普公司洩密調查醜聞案情出現戲劇性轉折。加州檢察長洛克4日以違反隱私權及觸犯州法為由,把前惠普董事長鄧恩(Patricia Dunn)等五人以重罪起訴,執行長賀德(Mark Hurd)則未在被告之列。 洛克在聖克拉拉郡高等法院提出告訴後舉行記者會說:「本州一家聲望卓著的企業組織迷失方向。該公司董事會在追查誰向新聞媒體洩露公司機密資訊的過程中被誤導,而惠普的內部與外部人士侵犯隱私權,且違反加州法律。」 除鄧恩外,其他被告是:惠普前資深律師韓薩克(Kevin Hunsaker),以及外部調查員狄利亞(Ronald DeLia)、德龐特(Matthew De-Pante)與華格納(Bryan Wagn-er)。 這五人都被控四項重罪:以錯誤或欺騙手段向公用事業取得他人的私密資料;未經授權存取電腦資料;冒用身分;和共謀犯下前述三項罪行。若被定罪,每名被告最高可處三年徒刑及1萬美元罰款。 惠普長久來在矽谷以重視倫理與專業著稱,這回卻驚爆運用爭議手段調查內部洩密案的醜聞,導致鄧恩黯然下台,由賀德繼任,且仍平息不了風波。先前甚至傳出,惠普聘的私家偵探冒用記者名義寄電子郵件追蹤洩密來源的計畫,連賀德也知情,一度導致惠普股價重挫。 不過,賀德及負責監督媒體洩密調查案的前惠普法務長貝絲金(Ann Baskins),都未列名被告。洛克說:「目前尚無事證顯示賀德從事違法行為。但調查仍持續進行中。」 惠普洩密調查醜聞9月爆發。當時,惠普承認,去年發生一連串董事會訊息外洩事件,並遭媒體披露,身為董事長的鄧恩授權展開內部調查,但僱用的私家偵探運用「冒名」(pretexting)手段取得公司董事、職員及記者的電話通聯紀錄。 此案已演變成近年來美國最難堪的重大企業醜聞,未來這起刑事訴訟的發展可能造成深遠的影響,因為可望立下判例,作為將來全美企業董事會、企業倫理及私家偵探行事依循的參考。洛克起訴鄧恩,是基於她事前對私家偵探用詐欺手法取得電話通聯紀錄知情,但鄧恩辯稱她以為那些紀錄取自於公眾可得的來源。她的委任律師表示,鄧恩會抗告到底。鄧恩因卵巢癌復發,預定本周起接受六個月的化療。 不少人認為鄧恩是代罪羔羊,因為同意進行調查的惠普高層不只鄧恩一人,若她有罪,其他主管也難辭其咎。此案暴露出惠普董事會「運作不良」。前任董事長兼執行長菲奧莉納(Carly Fiorina)在新出版的回憶錄「困難的抉擇」(Tough Choices)中,也批評惠普的董事「外行」、「不成熟」。 菲奧莉納並證實,早在她離職前,惠普董事會就陸續發生洩密事件,於是她2005年1月授權進行第一回合的調查。但菲奧莉納在書中未提及「冒名」等爭議性調查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