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印合理使用範圍 智慧局下月中討論
2005/02/16
繼學校及教師等反映影印重製合理使用著作的範圍限制過嚴後,部分學術界人士亦反映,圖書館等文教機構影印著作合理使用範圍是著作的總頁數10%,規定也過於嚴苛,有礙學術界國際交流。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負責研擬學校及圖書館影印著作「合理使用範圍」協議,鑑於反映意見甚多,已定下月15日邀集學校及圖書館等文教機構舉行座談會討論。 包括中研院等學術界人士認為,影印著作物限制為總頁數的10%,似過於嚴苛,學術期刊單篇文章的頁數,極有可能超過整本期刊的10%,只讓讀者參考半篇文章,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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