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組織法修正 原案送立院審議
2005/02/24
行政院院會昨(23)日原案通過上會期未能在立法院闖關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行政院長謝長廷表示,政府組織改造與租稅改革都是彰顯政府拚經濟的決心,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原案送交新國會審議,但保留與立法院協商與退讓的空間,希望法案能在本會期通過,協助完成政府改造工作。 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維持13個部、四個委員會、五個獨立機關的規劃。謝長廷在院會中強調,台灣全球競爭力評比大約在第四名至第十名間,政府效率評比卻在20名左右,顯示政府效率仍有改進空間。 他強調,政府組織改造喊了將近20年,卻一直無法實現,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上個會期在立法院可以說是功敗垂成,為展現政府拚經濟的決心,行政院決定將組織法原案送交新國會審議,希望行政院各部門與朝野黨團充分協商,在本會期完成政府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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