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坪交道 環署罰交部30萬
2005/11/24
交通部違法開放坪林專用道,環保署要求國工局十一日起改正,禁止外來車輛經坪林專用道進出市區,但國工局未執行,環保署下周一將開出第一張罰單卅萬元。 環保署表示,俟罰單送達國工局後,將要求國工局在卅天內改善車流管制。卅天後如未改善則按日連罰,按日連罰卅天後若仍未改善,經評估違法情節重大,將要求北宜高全線停工或將國工局長移送法辦。 國工局從今年二月起,違法開放坪林專用道供外來旅客進入坪林市區,環保署認為國工局已違反環評承諾,請國工局將因應對策及調查報告送審。環保署經兩次審查後,決議從本月十一日起除公務車及當地居民外,禁止外來旅客車輛經坪林專用道進入坪林。 但十一日以來,環保署多次派員到坪林專用道現場監督,發現交通部並未依規定派員在現場管制車輛,也未在現場豎立明顯指示牌,已明顯違法,已對國工局開出處分書,要求國工局在下周一前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