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林專用道管制 又變了
2005/11/03
環保署要求交通部,修正坪林專用道違法開放辦法,但國道新建工程局昨天開會後認為,短期內要全面禁止坪林居民和公務車以外的民眾進出坪林地區有困難,台北縣政府也以書面反對環保署大幅緊縮作法。 坪林專用道在爭議多時後,環保署環評委員除譴責交通部違法,並決議從下周二起,除公務車以及當地居民車輛外,禁止外來車輛經由坪林專用道,進入坪林市區,若交通部沒管好,稽查人員將對國工局開出30萬元罰單,並限期改善。 但環保署的要求,恐不易兌現。國工局長邱琳濱昨天指出,國工局會如期向環保署提報新的坪林專用道管制計畫,但也將言明在管制地點設置禁止右轉的號誌牌,是地方政府的權責,中央願意支付所需經費,但依法無權在地方道路設置任何交通管制標誌。 邱琳濱還說,等台北縣政府完成交通標誌後,國工局才會進一步協調台北縣增派警力,取代現在的保全人員,但因地方政府態度不明,何時可以實施新的管制措施,現在無法確定。 台北縣交通局則強調,為維持坪林巿區的商機,反對全面禁止外車進入坪林地區的作法,目前也無人力可以趕工設置標誌牌面,加上台北縣長期警力吃緊,無法配合環評委員會決議,由於地方挑明無法配合,屆時能否有效管制,仍有變數。 以上新的管制辦法適用於北宜高全線通車前的過渡時期。北宜高速公路全線通車後的管制方式,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未審查通過前,坪林專用道通車方式須回歸民國80年的審查結論,只允許「快速救護」與「緊急疏散」車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