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洽談合作 赴越捕魚免年費
2005/11/30
基隆地區拖網漁船作業海域受限,區漁會總幹事謝藩東率團前往越南洽談漁業合作,獲得具體成果,目前,台灣漁船到印尼海域作業,要年繳300萬元的入漁費和代理費,以後到越南作業免繳,已有漁船主表達意願,躍躍欲試。 基隆拖網漁船的傳統作業海域是台灣北方的東、黃海,近幾年因為漁源減少,加上中(大陸)、日、韓瓜分經濟海域作業權,拖網漁船紛紛轉往東南亞和阿拉伯半島海域找漁場,與外國尋求漁業合作,延續漁業生機。 謝藩東說,目前對外漁業合作主要的對象是印尼,台灣漁船透過代理商取得合作許可,依照漁船噸位繳交入漁費後,就能在印尼海域作業,一艘200噸的漁船約年繳300萬元,到越南作業則只要把漁獲物載回越南港內完稅,不需繳入漁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