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陀國中老師投訴:第9節課吸錢
2005/10/30
高雄縣彌陀國中教師向教師會投訴,學校教務主任及教學組長利用第九節課(第八節是合法的)、及周六、周日、寒暑假在學校「開補習班吸錢」;學校雖坦承利用假日排課替學生加強課業,但強調是在家長要求及簽具同意書下開辦。 教育局長陳瑞忠說,很多學校在假日安排課業輔導,若是經家長會同意安排,教育局不會干涉,但帳目不清即算違法,將會派員調查。 高雄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劉亞平昨天表示,教師會接獲檢舉後即派員調查,結果發現學校真的有第九節課後輔導,連周六、日也讓學生全天上課,排課情形、收費標準都未透過課輔會或家長會公開帳目。 劉亞平表示,國中上第八節是合法的,其他不該上課時間上課都算違規,已知不少學校在家長壓力下,利用假日安排輔導課,但這些學校都透過課後輔導委員會公告實收實支,或家長會管帳,還沒有看過像彌陀國中教務主任邱東富這種將學校當成私人補習班的情形。 據彌陀國中教師投訴指出,教務主任與教學組長包辦數學、理化課,並讓英文、國文等科任老師兼行政工作,改派非正牌英文、國文教師上暑期輔導課,數學、理化教師則被安排教授公民、童軍。 記者昨天下午走訪彌陀國中,兩個班級在上課,學校坦承利用周末替學生加強課業,但是在家長要求及簽具同意書下開辦。學校指出,目前參加課輔的學生以二、三年級自願參加者為主,再協調有意願的導師上課,課輔費用由家長會委託學校代辦,再按鐘點費支付上課的老師。「高雄縣市幾乎每個學校都這麼做」。 彌陀國中教務主任邱東富表示,,學生每年約流失40到60人,在家長要求下開辦課業輔導,「也很無奈」。主管機關如不許可,學校向家長說明後,會立刻取消。記者昨天未找到教學組長答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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