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櫃公司財報盈轉虧 每月底將須公布獲利數字
2005/09/13
櫃買中心昨天表示,未來凡是公布財測的上櫃公司,財報稅前純益由盈轉虧、差異金額逾3億元以上,櫃買中心都會要求公司要在每月底公布自行結算的獲利數字。 此外,未公布財測、但財報數字比去年同期衰退五成以上,且金額差異超過一億元,也要被櫃買中心列入管制名單,同樣需在每月底公布上月自結獲利數字。 櫃買中心總經理簡信男說,部分公司在掛牌上櫃後,營利數字卻一路下滑,讓投資人損失不小。由於現行法規無法及時揭露公司的營業資訊,因此未來將把以往櫃買中心通用的內規標準化,讓經營不良的公司可以隨時讓市場公開檢視,新規定預訂最快本月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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