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修工程核准數 內門誤解
2005/09/27
內門鄉遭612水災和海棠颱風侵襲,呈報117件災害搶修工程,但鄉公所表示迄今只收到1件產業道路水土保持搶修的核准公文。縣府工務局表示,早已核准內門鄉多件工程,並已發包設計進行修復,鄉民對縣府辦理內門鄉災害修復工程有所誤解。 縣府工務局養工課指出,今年612水災,內門鄉公所向縣府工務局申請的鄉道公路612豪雨災修工程共15件,金額1085萬元,經縣府工務局會同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與內門鄉公所人員複勘後,縣府在上月17日已核定內門鄉境內的工程共5件,金額1542萬元,遠超過內門鄉公所申請呈報的總額。 工務局表示,鄉公所指稱只獲得縣府1件補助工程顯與事實不符,已嚴重誤導鄉民曲解縣府修復內門鄉道路災害的誠意與努力。 對於內門鄉民反映鄉道高121-1線東埔村望寮橋中斷3個月一直未修復;工務局養工課澄清,東埔村望寮橋重建工程,縣府早在上月已核定修復經費1070萬元,因為長度40公尺的橋樑重建係屬結構專業技術,無法立即施工,目前工務局正委託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進行橋樑測量與設計作業,預定將在明年3月底前完工。 內門鄉公所農建課長陳建富表示,縣府7月14日發出的公文中,述明內門鄉612水災其中4件道路災害搶修工程,已由縣府依災害程序完成複勘作業,俟編號道路災害案件全部完成勘查後,再依復建需求動支災害準備金辦理復建,另外1件工程因在保固期限內受損,縣府已移請原興建單位妥善辦理。由於鄉公所在收到7月14日的公文後,未再接獲縣府是否核准的公文,可能因此產生看法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