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禁菸 為何老師可以抽
2005/08/27
教育部在91年公布施行學校衛生法,規定高中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但仍接獲民眾投書指稱,學校不准學生抽菸,教職員工卻在校園內抽菸,成了不良示範。 教育部昨天在縣市教育局長會議上強調,高中以下學校,不論教職員或學生,只要進了校園,就不能抽菸,沒有差別待遇。 教育部軍訓處長王福林進一步指出,各縣市教育局應督導各校,落實執行學校衛生法有關校園全面禁菸規定,尤其請教職員以身作則。 王福林說,學生若違反規定抽菸,教師或教官要勸導,拒不合作者,可依規定適當處分;教職員違規抽菸,單位主管應勸導,並建議參加戒菸講習等。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吳忠泰表示,校園全面禁菸法有明訂,教師當然要依法令規定全力配合辦理,全教會也呼籲有菸癮的教職員戒菸,好為學生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