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元藍晒圖要1800萬 陳河山駁斥
2005/07/14
林內焚化爐弊案昨天開庭,被告的土地仲介潘淑惠以證人身分,說明2億4000萬元土地資金流向。她指控林內鄉長陳河山曾提供一張焚化爐用地藍晒圖,並收取1800萬元仲介費,因該圖如果向地政圖庫取得只需花40元,所以她認為仲介費偏高。 陳河山也提供一份地圖強調土地是他提供資料,才取得土地仲介費,他還當庭發重誓,駁斥潘的不實指控。 林內焚化爐案昨天進行證人交互詰問;檢辯雙方一度因詢問內容問題,引發激辯,甚至情緒激動,互指不尊重對方,經合議庭審判長康樹正制止後才平息。 潘淑惠坦承仲介土地賺取約5000萬元,她並說明89年間在取得土地過程,及2億4000萬土地款流向,她先後曾與陳河山洽談三次,陳也提供一份簡圖,因她看不懂地圖,即再要求陳鄉長提供藍晒圖,她才清查地主及公有地租戶後,分兩批購地。 潘淑惠指稱,整個土地取得過程,都是她與包商達和公司高級專員黃輝強一起處理,包括給陳河山1800萬元仲介費,也是黃所提出,她以分期支付,都是陳鄉長親自來取款。 她說,陳除曾向她催收佣金,還增索更多錢,她只給該給的,後來發生村民抗爭,陳鄉長也有參加。 至於檢方詢問給陳河山仲介費是否高出行情,潘淑惠指出,給仲介費是行規,其實要取得用地的地籍資料,到地政圖庫取用,只要40元,她認為1800萬元是偏高。 合議庭認為潘淑惠先前供詞,與辯論庭說法有出入,她則以當時被帶到調查站心慌害怕為由翻供,並對達和公司總經理朱國源要求她將土地價購款灌水2000萬元作為佣金,她與朱口徑一致,全盤否認。 至於前林內鄉林中村長柯火墀收取80萬元,潘淑惠則供述當時爆發村民抗爭,柯曾主動說要幫她向地主疏通,排解購地困難,她才給80萬元。 陳河山則辯稱,他所提供地圖、地號,都是從公所取得,有這張圖,潘淑惠才能找出地主,至於曾向潘「催錢」係因當時選舉到,債主都來要債,才會急著向潘取錢,但他只要他該要佣金,他當庭發誓,所言如有不實,天打雷劈。 合議庭在初步釐清資金流向後,將再近日內就有關洗錢部分,傳訊相關證人進行檢辯交互詰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