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合併空轉 讓教育部來發動
2005/06/24
清交兩校合併案似已破局,甚為可惜。兩年前,台灣科技大學及台灣師大合併案,亦是功敗垂成。 國立大學每年受教育部補助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經費,一談到大學合併,卻完全由大學的校務會議自己決定是否提案發動,教育部居然無權發動,顯然不合理。 大學合併,依據大學法只能「由下而上」經校務會議同意後才能執行。事實上,行政院早在兩年前送交立法院的「大學法修正草案」中,已明訂大學合併亦可以「由上而下」由教育部發動。 近年來,中國大陸及日本雖已擁有多所國際一流大學,仍由政府積極主導,由上而下成功地推動了其國內大學的合併。期盼立法院能儘速將大學法修正案排入優先法案審議,以增設大學合併「由上而下」的新法源,不要再讓大學合併案無效率地空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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