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戶減免稅賦 即起申報
2005/06/22
高雄縣這次水災約有8000戶受創,其中以美濃鎮最為嚴重,南區國稅局旗山稽徵所提醒受災戶,即日起一個月內到鄉鎮公所填寫申請單,申請綜合所得稅、營業稅、營利所得稅等相關稅賦減免。 南區國稅局旗山稽徵所主任廖文達指出,水災受損減稅申報單,已送抵旗山九鄉鎮公所,如果是民眾個人財產損失,可列舉損失清單、最好再附上相關照片或鄰長證明佐證,申請綜合所得稅減免。 欲申請營業稅減免者,可在15天內至稅捐機關,由稅捐人員根據受損事實,開具相關證明,證實商家的確在水災期間無法對外營業,依規定減徵營業稅;至於商品受損,導致出無出售者,則可列舉損害清單向稅捐機關報備,申請營利所得稅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