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信基金投資外國債 放寬至BBB級
2004/02/26
證期會昨(25)日決定放寬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可投資的外國債券標的,其等級由原來的A級放寬為BBB級,但限制不得投資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及以國內有價證券為標的的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證期會要求,即日起投信公司投資的外國有價證券,不得投資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的公司債、或是以國內有價證券、上市櫃公司於海外發行有價證券、國內投信於海外發行的受益憑證為連結標的的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 證期會在發布新規定前,已著手清查基金所投資的海外債券狀況,經初步清查後,目前並沒有發現有基金投資以國內有價證券為標的的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等情況。 不過,證期會官員說,如果日後發現有投信公司旗下基金已經投資這類與國內有價證券有連結的連動式或結構型債券等標的,將會要求業者儘快改善,把這類的投資標的處分掉。 國際市場上,債券信評等級在BBB級以上均是屬於國際認同的投資等級,投信投顧公會於是向證期會建議,向主管機關爭取放寬的機會,把原來可投資海外債券的等級必須在A級以上的限制,放寬為BBB級,與國際接軌。 證期會規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的海外債券部分,須符合標準普爾(S&P)評定,債務發行評等達BBB級以上、或慕迪(Moody's)評定,債務發行評等達Baa2級以上、或惠譽(Fitch)評定,債務發行評等達BBB級以上等規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的債券。 證期會要求,在有關投信事業於國內募集基金投資海外債券的範圍和信用評等等級修正的新規定發布後,業者應向證期會申請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