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仿冒品 累犯判刑
2005/05/13
台南市男子蘇銘峰已兩次違反商標法遭判刑均易科罰金,卻又販賣仿冒手表被查獲,由於他的母親疾病纏身,他以身為獨子需要照顧老母為由,請求易科罰金,但台南地院法官不為所動,仍判他有期徒刑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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